《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諮詢總結報告中,建議小一至小四不設留級,小五至小六設4%留級率、初中設8%留級率。教青局稱,將考慮小一至小四容許重讀,但須由校方申請,並經教青局審批。
中學教師吳文源表示,以行政法規規範不准留級是不合理的剛性指令。他指出,香港就是類似的情況,「因為會覺得用多咗政府資源」,但最終卻令很多學生到會考的最後一刻才知道失敗,他不希望澳門會出現這種情況。
吳文源說,限制留級率或任由學生留級都不是最好,學校及教育當局應給予措施,視留級為給予機會學生重讀,打好基礎,知識是累加上去的,基礎打不穩,即使可以升級,亦未必有能力學習新的知識。他說,重要的不是用留級來懲罰學生,而是要協助學生,助其打好基礎。同時學校應採取早期介入措施,不是學期末才考試總結學生成績不到位,而是日常評估學習情況,了解學生是否有更多的輔導或者教學範式的轉移,從而令其不需要留級,而非不讓其留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