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質為何容許嚤囉園內建127米住宅? 李燦烽:會就項目作全面分析

城規會第4次討論備受爭議的嚤囉園超高樓項目規劃條件圖草案,會上有委員就嚤囉園內的建築物限高提出質疑。委員楊道匡指出,翻查1998年工務局所發出的街道準線圖,當時A地段的建築限高為海拔53.4米,但新草案卻容許放高至127米,要求當局解釋為何前後高度相差甚遠?委員陳德勝就質疑,當局容許業權人興建127米高住宅,是否涉及經濟利益?又批評為何工務局就超高樓對週邊景觀的影響視而不見?「究竟(工務局)基於乜嘢理由俾佢起127米?有無考慮附近學校嘅壓迫感?」會上工務局面對委員再次就限高提出質疑,未有作正面回應。

會後城規會主席、工務局長李燦烽受訪時表示,會上聽到不少委員就規劃條件圖的各個方面提出疑問,難以逐一解答,委員的最終共識是退回工務局作定量分析,科學論證。他相信研究報告會有全面分析,未來會再交城規會討論。

另外,過往城規會由運輸工務司司長任主席時,均會討論到不少政府項目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但今次會議卻只有一個政府項目,令人質疑主席是否按《城規法》規定行使豁免權,豁免將政府項目交上城規會討論?李燦烽稱:「只係咁啱之前多咗,而家少咗。」指目前無打算行使豁免權,城規會是好的討論平台,讓社會知悉項目內容及令委員暢所欲言。 強調即使公共建設,都會交城規會討論,讓社會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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