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指經屋法無規定配偶須納入家團 羅立文:接受廉署建議處理問題

房屋局以預約買受人或配偶持有居住物業為由,解除多個「萬九」經屋家團的買賣預約合同,引起社會極大爭議。多個受影響家團到廉署投訴房屋局行政失當,廉署日前公佈調查結果,指指現行《經屋法》並未強制規定申請人的配偶必須成為家團的組成部分。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廉署調查時表示,昨日已看到廉署發出的新聞稿,當局一定會接受廉署建議來處理相關問題,盡快開展檢討《經屋法》的立法程序。被問到是否有相關時間表?他稱:「啱啱先出報告,就問我有無時間表?梗係無啦。但我哋會盡量盡快開展程序嚟檢討經屋法。」

另外,廉署早前揭發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長期違規請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日前在立法會辯論大會上透露,尚有其他部門存在10多個以相同方式請人的情況,正陸續解決中。羅立文表示,轄下部門只有數名人員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應該半打都唔夠。」他指,這些人員將會以到期不續約的方式處理,若部門認為需要這些人員,則會依據正規方式將之「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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