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委員會有專責小組早前提出,降低樓宇重建同意比例,引起社會關注私人業權會否失去保障。「澳門論壇」今日邀請所有嘉賓一致贊成降低比例,認為大部分人的利益應該優先保障,由「舊區重整」到「都市更新」已經討論了十年,舊區環境惡劣極需盡早改善,希望政府盡快落實都更政策。有市民發言時表示,希望政府做好原區安置居民,都更政策要有時間表。
都更會有專責小組早前建議,30年以上至 40年以下的樓宇的重建業權比例為 90%;樓齡 40年以上的樓宇重建的業權比例為 85%;關乎重大利益或已拆卸的樓宇建議重建業權比例為 80%至 85%。
都更會委員黃承發表示,由現行法律規定樓宇要取得百分百業主同意才能重建,一定程度阻礙了舊區重整的工作。很多時候因為無法找到樓宇單位的業主而令到,令到整個樓裙或片區無法發展,因此,提出有關建議,希望危樓或涉及重大市民利益時,可以較易地實行重建方案。
身兼都更會委員的律師石立炘表示,每個方案都做不到完善,這要看政府和市民有否決定實施都市更新而有所取捨。他認為,有一個完善的上訴機制可以避免一些爭議和疑問。他提出,在法律框架下,可否建立代理制度?如無法找到業主時,由檢察院或獨立第三方作代表。石立炘又說,「重大利益」是比較空泛的概念,要有實際情況才能判斷,如果套用在所有情況的話,操作上可能會有困難,以及市民或會比較擔憂。他又說,過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有一套法律草案,值得都更會參考。
議員施家倫說︰「我係非常且時降低比例」。他認為舊區重建和都市更新已經討論了很長時間,舊區居民期望有好的環境,市民好期望可以做好舊區重建。他認為降低重建比例最重要是保障市權益,社會有共識後,政府的工作會輕鬆好多。他又認為,要業主自己好難做到重建,建議由政府牽頭,參與香港市建局做法,既可由政府做,亦可由私人公司做。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沈景雲則表示,都市更新應保障大多人的利益,舊區居民每日面對環境衛生惡劣,治安差等問題日益嚴重。他希望都更法律盡快出台,早日解決困擾舊區居民多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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