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區滿瀉危機影響澳門發展 李靜儀促落實建築廢料管理制度

立法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促請政府落實建築廢料管理制度,以及廢料徵費立法,從源頭紓緩堆填區的滿瀉危機。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去年底在施政辯論大會上透露,過去兩年多建築物廢料堆填區已升高2.5米至約20米,遲早會出問題,若廢料「跣落來」亦會影響機場。李靜儀認為,建築廢料堆填滿瀉已成為影響澳門發展的重要問題。

李靜儀指出,因應建築廢料堆填區滿瀉,環境保護局在2014年10月已推出建築工地廢料分類指引,呼籲業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落實源頭減廢,但措施成效不彰。根據環保局的調查顯示,混凝土方、瓦片、泥頭和木材等建築廢料佔74%,必須從源頭有效做好建築廢料的管理,確立「污染者自付」原則,盡可能減少上述廢料的產生。唯「建築廢料管理制度」政策討論多年,有關建築廢料「徵費」的法律法規卻遲遲未能出台,減廢計劃及配套措施亦姍姍來遲。

她指出,粵澳雙方政府於2013年6月已簽訂了合作協議,將透過粵澳區域合作處理經篩選拆建物料再利用細節仍未落實,本澳篩選設施建設進度亦一再拖延,質疑這根本無法舒緩本澳堆填區滿瀉壓力。

為此,李靜儀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今年2月公佈的《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諮詢總結報告顯示,有關落實建築廢料堆填區收費計劃方面,基本獲得社會共識,究竟當局會否抓緊有關立法工作,確保相關法規今年度能夠出台,透過經濟手段促使社會各方共同做好源頭減廢的工作,稍稍紓緩廢料堆填區的滿瀉危機?

二、建築廢料堆填區滿瀉問題已成為重大的社會危機,但相關配套設施的建成日期較原計劃已延遲多時,究竟特區政府會如何統籌各部門通力合作,確保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之建設不再拖延?

三、有關區域合作處理經篩選的拆建物料的再利用問題,粵澳雙方有否進一步的商討結果?有否具體的落實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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