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決定分階段清拆路環荔枝碗11間船廠,其中2座船廠將於今個月拆卸。海事及水務局早前曾指,當局從2013至15年已先後5次致函船廠地段臨時佔用准照的持有人,要求維修船廠結構,但無獲得正面回應。守護荔枝碗造船村關注組聯同澳氹路造船業商會召開記者會,反駁海事及水務局的說法,指政府每年都會發函要求廠主完善船廠消防安全,廠主一直有配合政府。當局一直宣稱船廠地段及上蓋業權屬政府持有,卻未承擔維修之責,認為政府不應將全部責任推卸到廠主身上。關注組並希望政府能暫緩清拆,交代荔枝碗發展規劃,又稱不排除日後會有進一步行動。
關注組召集人陳錦波回應海事局日前說法時表示,過往當局每年都會派員到荔枝碗船廠巡查,並發公函要求廠主改善船廠環境,廠主們均有配合政府,但申請手續繁複,要經海事局、工務局、文化局及旅遊局審批,政府亦要求船廠只能由指定的合資格承建商負責維修,令廠主倍感困難。當局巡查時亦一直沒有表明船廠屬於危樓,自2013至2015年都有為水位紙續期。
陳錦波續指,直到2016年4月,海事局卻遲遲未發出水位紙,船廠廠主多次詢問當局為何不續期,當局卻沒有回應。直至發生「六合船廠」傾斜事件後,海事局與廠主會面時稱,因船廠未符合安全,故此不對水位紙續期。當時廠主口頭承諾會維修,並會向當局遞交維修計劃書,但同樣一直未獲當局回應。而當廠主將「六合船廠」的其中一邊修復妥當後,準備維修近民居的一邊時,政府卻要求廠主離場不用維修,並在沒有解釋原因的情況下圍封全部11間船廠範圍,導致廠主無法再進入維修。
船廠地段上蓋屬政府所有 廠主:政府不要卸責
當局雖多次宣稱船廠結構有倒塌危險,但陳錦波表示,並非所有船廠均有倒塌危險,指雖然鋅鐵屋頂生銹後看似變得殘破,但有土木工程師指出,船廠結構為金字頂,屋頂沒有負重,倒塌的危險不大,即使倒塌亦只會傾倒在沒有民居的地方。並指2009年X3地段「合興船廠」的持牌人去世,政府以荔枝碗不再適合造船、牌照不得繼承為由收回船廠,圍封多年政府無做過維修,結構已變得殘破不堪。他批評政府多次宣稱荔枝碗船廠的地段及上蓋業權均屬政府,但政府卻沒有負擔起維修的責任,促請政府派員到荔枝碗視察造船廠情況,不要推卸責任。
造船業過往一直是本澳舉足輕重的行業之一,直到21世紀後造船業才逐漸式微。陳錦波指,2009年廠主曾經與政府會面,探討能否將造船廠轉型成貨倉、文創產業,但政府強調船廠只能造船,若不能造船就會收回地段,廠主感到沒有生存空間。
廠主:留守僅為保存集體回憶 促政府暫緩清拆
有意見質疑,造船廠主一直未肯遷出船廠是為向政府求償。陳錦波反駁指,在上世紀80年代,澳葡政府所發出的水位紙已列明廠主不得索償。又指荔枝碗村發展到今時今日的規模,村民和商戶都出了不少力,廠主一直留守船廠,每年進行維修加固,是因對船廠有感情,希望保留荔枝碗船廠這個本澳造船業的集體回憶,一旦船廠被拆,將不可能回復原貌。他們促請政府暫緩清拆行動,並重新思考是否應該清拆造船廠,又促請政府交代荔枝碗材的發展規劃。
關注組日前發起聯署,要求文化局對荔枝碗造船村啟動不動產類文化遺產評定程序,並稱若政府未能回應聯署人士的訴求,會採取下一步行動。陳錦波指,雖然至今仍未得知政府何時會動工拆除兩座船廠,但未來會組織村民及對荔枝碗有感情的人士向政府遞信表達訴求。若政府堅持清拆,村民將會留守荔枝碗對抗。
關注組副召集人談駿業則指,今日是《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第4年,但眼見數年間本澳的文物保育出現了嚴重問題。船廠、村落及人為荔枝碗村三個重要的在地文化,如荔枝碗船廠般的造船廠建築群屬世界罕見,造船業亦是本澳過往最重要的行業。關注組提出的訴求之一,就是關注如何保存這麼重要的在地文化,他希望文化局能夠為荔枝碗船廠啟動文物評定程序,為這個本澳僅存的工業遺址進行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