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寶蓮向陳司發公開信 稱薪俸點數增加設退休限制不公平

律師歐寶蓮向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發出公開信,信中指,按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規定,有關薪俸點數增加的受惠對象,設限在2007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且職級為領導及主管人員才具有追溯力,但之前退休人員卻沒有獲得這項薪俸點數增加。

歐寶蓮目前是一名退休局長的代表律師,她認為,政府這個安排不公平,尤其有違《基本法》第25條所規定的平等和不受歧視原則,強調「基本法是要落實的!」

(資料圖片)

有關律師歐寶蓮致陳海帆的公開信如下:

致行政法務司陳海帆司長的公開信︰

對於在200 7年7月1日前退休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退休人員來說,第15/2009號法律是沒有遵守平等和不受歧視原則,然而第15/2009號法律是在2009年12月生效,薪俸點數的增加只對在2007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且職級為領導及主管人員才具有追溯力!

究竟澳門特區政府是否會在今年對第15/2009號法律進行修訂?對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退休的所有人員,且職級為領導及主管人員都給予相同的有追溯力!

根據基本法第25條所規定的平等和不受歧視原則, 對在2007年7月1日之前退休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退休人員,職級為領導及主管人員,也同樣具有追溯的權利!

行政法務司陳海帆司長有責任公開陳述,行政暨公職局的領導人是否在2016年12月所舉行的會議中,確實向行政長官提出這個問題?  閣下是否在場?行政長官是否將該問題交予  閣下進行分析呢?

然而,  閣下身為行政法務司是否同意基本法第25條必須得到履行。

基本法是要落實的!

最後要說明一點,本人是已退休前衛生局局長的律師,他於2007年之前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36年而退休的,他在去年上書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先生,立會法主席在法定期限內回覆這退休局長,指該事宜是政府的權限,並知會該請求已轉介予政府。

幾個月過去了,該退休局長仍未收到任何來自行政法務司辦公室的回覆,請問  閣下是如此對待當年為行政當局勞心勞力、較某些政府成員貢獻更多的退休公務員嗎!

本人期待著行政法務司司長對本事項的回覆。

順頌

台祺。

律師 歐寶蓮

2017年2月12日 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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