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維權中心總結2016年度所跟進的1014宗個案,較2015年度少。當中408宗涉及勞動事務,佔整體個案數字達四成。而房屋範疇及福利保障兩個類別分別錄得179及156宗,共佔三成。在勞動個案當中,較多涉及假期、加班、僱主沒有依法給予法定假期或補償、外僱泛濫等等。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表示,去年不少投訴者均為來自建築業的僱員,本地建築工人經常面對侵權情況,包括在有外僱之下本地人先被解僱或停工的情況時有發生,而欠薪或工資金額爭議仍是常發個案,如本地僱員投訴僱主「走數」、外僱投訴剋扣工資等等。
李靜儀指出,由於去年一些大型建築地盤陸續完工,僱員退場及行業職位減少。維權幹事跟進了多宗涉及建築業的集體勞動糾紛,涉及解僱、欠薪及停工,亦有不少失業僱員屬找工作,情況令人擔憂。下半年曾經發生一宗涉及過百名本地僱員,在地盤聘用相同工種外僱的情況下,被分判解僱的個案,事後經介入跟進,最終令僱員成功復工。相關個案時有發生,明顯違反本地人優先就業的規定。
李靜儀指,工聯再次要求政府落實對建築業分判制度的相關規範及推動業界加強管理,落實《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則》,以明確分判制度層級、僱傭關係等,有利於解決爭議。並要求當局引入分判僱員被拖欠薪金或未能獲得法定工傷賠償時,總承建商須負起連帶責任,以墊支形式向僱員支付一定期間的欠款或賠償,加強對分判員工的保障,同時鼓勵員工遇到欠薪時能及早投訴,較快收回欠款,並促總承建商在承投工程後履行管理分判商的責任。
在就業方面,李靜儀指,曾有僱員反映在勞工局登記就業及自行尋找工作多時,仍找不到工作,養至沒有任何回應或安排面試機會。尤其在工程量有減少的建築業,有僱員投訴面試後發現職位的工資水平遠低於市場價格,質疑是大幅壓低本地人工資。而其他行業如酒店業亦存在無理解僱的情況,經了解發現該企業已聘請大量外僱。認為當局必須密切關注及跟進本地人的就業轉介服務,並要監察好企業的聘用情況,依法處罰違規企業或削減有關企業的外僱額。
另外,李靜儀表示,去年接獲不少房屋範疇的個案,例如在社屋方面,有提前領取養老金的市民因同時有工作收入,而在提前領取養老金的金額亦計入家庭總收入的情況下,超出社屋收入限制而被除名,但屬65歲才領取養老金則不計入家庭總收入中,相關差異令市民大感不解。此外由於對上一次申請社屋及經屋至今已有3年,不少市民希望當局在2017年啟動新一期申請,或讓市民恆常作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