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強制升降機維修保養? 工務局:會適時檢討相關指引機制

(網絡圖片)

立法議員李靜儀於去年12月提出書面質詢指,為回應社會對升降機類設備安全的關注,政府於2013年5月推出《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並期望透過指引促進行業良性競爭,保證設備質量,為公眾安全增加多一重保障,而使用者亦可共同參與監督工作,逐步形成有效機制。但按工務局提供的資料,指引實施快將一年時,共有5,193個升降機類設備有申請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佔全澳同類設備近九成。但至到去年7月,有效安全運行證明書卻大減至僅有1,203張。

李靜儀認為,有關數字大幅下降,足以表明自願登記制度成效不彰;社會憂慮在指引未能發揮效用之下,政府難以有效監管升降機設備的安全,公眾安全難以保障。她質詢當局有否檢討業界自願登記數字大幅下降的原因?指引推出逾三年仍成效不彰,為確保公眾安全,當局會否強制就升降機類設備作定期保養及維修立法?

工務局長李燦烽回覆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目前本澳大部分升降機類設備已曾作出申報,但進行年檢及張貼「安全運行證明書」屬自願性質,共非強制性,需要業界配合。而《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推出後,政府將適時檢討指引機制,並聽取各方意見及結合本澳實際情況,就相關範疇展開立法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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