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基:政府財政透明度欠佳 難讓議會民眾齊監察

「超支」、「超時」、「爛尾」可說是澳門公共工程三大常見通病。新《預算綱要法》法案於今年十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唯新法有關「重大公共項目交立法會辯論」的條文卻未見影蹤。不少意見均認為,此舉令立法會未能有效監察政府。學者林明基認為,澳門的公共財政仍欠缺嚴謹監察,如要立法會及公眾有效監察,政府必須大大提高預算及開支透明度。

林明基表示,導致政府工程超支的原因眾多,其中之一是「公眾監察」未能發揮有效作用。「現時我們不會看見很多民眾監督,然而,其實應該要有。隨着我們的教育水平提升,下一代應有較高的知識水平去監察政府財政。但要產生民眾監察,資訊就需要很高透明度,即政府的財政預算、執行率等,各樣的透明度都要高,民眾很容易拿到資料,亦容易看明白。」他認為現時政府的透明度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我不知道政府是否把所有資料都放上網。我自己作為教這方面的老師,在網頁上亦只能看到一個很整體的一個數字,亦不知道詳細支出。」

「不是說他沒放上網,他有,但沒有放足夠的資料、足夠的解釋,去讓民眾可以批評,產生監察作用,這也是一個問題。」

他又指,過去的財政法律較模糊籠統,同部門欠缺對將來,如相關行業發展、材料價格改變的預測,加上執行情況未如理想,導致預算編制容易出錯、工程費用不斷追加。「很多時監管上,我們都會聽到執行率不足,即錢用不了,這不代表省了錢,而是可能因為計劃延誤,將來要花更多錢。例如我們的輕軌等都先後出現這些問題。」他舉例指,香港有一個較嚴格的監管制度,其立法會有財務委員會負責審查及批准政府提交的公共開支建議,工程執行時亦有政策部門、財政及工務的部門等分擔不同的監管作用,「我不能說我們沒有,但感覺上是監管不足,出現了這麼多執行率低,或計劃延誤等各樣問題。」

今年十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於立法會引介新《預算綱要法》法案時曾表示,新法訂定了更嚴謹的跨年度開支預算規範、「備用撥款」的款額上限、「專款專用」制度及統一採用「複式記帳法」等。法案諮詢期間,財政局亦表示在新法下,會計制度將由單式改為複式,容許財政局搜集更多資訊,且將取消第一補充預算,令自治機構不得把去年多出的預算結餘帶到明年使用。然而,澳門仍有不少自治機構及特定機構的帳目,至今仍未受全面監察,公帑是否被有效運用亦難以得知。「這也是我們需要關注的。因為一些政府的基金及自治機構其實用很大量的金錢。」

林明基又認為,現時政府預算出錯,亦無問責機制。「基本上承認錯誤、道歉就算。」他指,現時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嚴格,「但政府不用對董事會交代、對投資者負責」,監察寬鬆得多,令預算馬虎的情況時有出現,亦於是出現「三千多元的廁紙筒、二千多元的膠櫈」。「這樣的做法當然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教青局之後是否還有政府部門這樣做﹖我不知道,但當然懷疑可能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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