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望洋的景觀保護

十月底工務局長回覆議員關於東望洋斜巷停工多年的樓宇興建項目的口頭質詢,透露工務局諮詢文化局的意見後,可以保留有關樓宇現時的高度以完成發展計劃,即維持現時海拔81.32米的建築物高度。

由於有關地段座落於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的限高區內,而該區的樓宇限高為52.5米,維持現有樓宇高度(81米)的決定引起了社會的議論。有意見認為該決定對東望洋燈塔的景觀造成負面影響,甚至有意見指出該決定破壞了法制,然而,亦有維持現有高度完成項目未必會影響燈塔景觀的意見。

十月底工務局長回覆議員關於東望洋斜巷停工多年的樓宇興建項目的口頭質詢,透露工務局諮詢文化局的意見後,可以保留有關樓宇現時的高度以完成發展計劃,即維持現時海拔81.32米的建築物高度。

十月底工務局長回覆議員關於東望洋斜巷停工多年的樓宇興建項目的口頭質詢,透露工務局諮詢文化局的意見後,可以保留有關樓宇現時的高度以完成發展計劃,即維持現時海拔81.32米的建築物高度。

上述的決定是否破壞法制或涉嫌違法,筆者在此不作探討,只就文化遺產與城市景觀保護提出一點見解。

東望洋斜巷爛尾樓

東望洋斜巷爛尾樓

澳門歷史城區2005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後,由於東望洋山周邊的發展項目可能對世遺建築(東望洋燈塔與炮台)的景觀造成影響,行政長官於2008年透過批示,於東望洋山周邊規定不同的限高區,透過限制新建樓宇的高度,避免東望洋燈塔被高樓遮蓋的可能。

位於東望洋斜巷的發展項目,在上述行政長官批示頒佈前,獲得建造工程的批准,原有計劃的建築高度為126米。在上述批示實施後至工程停止,有關的樓宇已建成81米。

若執行批示限高區52.5米的限制,上述的81米樓宇高度是超出可建高度的。而相對於海拔高度90米的東望洋炮台與燈塔,81米高的樓宇似乎沒有對受保護建築的周邊景觀造成遮擋。

然而,在現時提出的意見中,主要集中於從東望洋炮台與燈塔觀看周邊環境的影響討論,卻忽略了該世遺建築與歷史上的澳門城區的關係。

一座受景觀保護的建築,涉及的景觀是兩方面的,首先是從該建築物作為眺望基點向外觀看的景觀,另外是從位於建築物以外具有特殊意義的眺望點觀看建築物的景觀。

對於東望洋炮台,在十九世紀澳門城未擴展之前,炮台雖然是遠離澳門城區,但兩者在視覺上保持著重要的聯繫,在歷史上的澳門城內,除了從大炮台能夠看到東望洋炮台,從城市中心(議事亭前地)通往當時北城牆水坑尾門的街道(現今的白馬行)也能清晰看到東望洋炮台。

軍事要塞與城市街道建立特定的視覺聯繫,是歐洲中世紀及文藝復興時期城鎮設計的其中一個特點,該視覺聯繫主要是出於軍事防禦與城市監控的考慮。

東望洋炮台(及燈塔)與白馬行的視覺聯繫一直維持至2008年,隨著位於東望洋斜巷的發展項目的興建,現有81米高的樓宇正正隔斷了上述的景觀關係。

東望洋炮台(及燈塔)與白馬行的視覺聯繫一直維持至2008年,隨著位於東望洋斜巷的發展項目的興建,現有81米高的樓宇正正隔斷了上述的景觀關係。

歷史上的澳門城也具有上述歐洲城鎮設計的特徵,如果察看二十世紀初從東望洋炮台拍攝的澳門城市照片,可清楚看到當時的白馬行醫院及大部分的白馬行街道。

東望洋炮台(及燈塔)與白馬行的視覺聯繫一直維持至2008年,隨著位於東望洋斜巷的發展項目的興建,現有81米高的樓宇正正隔斷了上述的景觀關係。如果有關的項目按照行政長官限高的批示作出修改,將能維護東望洋炮台(及燈塔)與城巿(白馬行)超過兩個世紀的歷史關聯。

筆者想順便一提,其實,澳門世遺建築的保護,除了對其周邊的建築高度的限制,現時是欠缺「景觀視廊」的制定。而對景觀影響的分析,除了對現有狀況的評估,分析應該建基於城市歷史的深入研究,才能客觀科學地維護景觀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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