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涉貪案逾千五項罪名偵查粗疏? 檢察長︰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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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日前在終審法院開審,期間何超明逐點反駁控訴書內容,甚至令兩名助理檢察長無還手之力。現任檢察長葉迅生受訪時不認同偵查過程粗疏,他說,控訴書中的1,536項罪名是經逾一年時間偵查,檢院亦都是以廉署的初步偵查工作作為基礎,因此,用「粗疏」二字評價卷宗不公平。至於澳門曾否有被告被控如此多項罪名?他說︰「其實呢個問題呢,我睇你心中係有答案既。」

葉迅生又強調,何超明案不涉及政治檢控,又或要將其置諸死地,檢察院只服從法律行事,不受任何干預。檢院團隊是維護合法性原則,以及對法律專業的理解,而作出客觀的檢控。他說︰「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一千多項罪名要經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審判,審判的過程和結果可以讓公眾審視檢察院是如何運作。

日前何超明在答辯期間表示,他卸任後,曾打算回休息室執拾物品,但發現該室門鎖遭人撬開,內進時看到現任檢察長和職員不斷拍照,事前未有知會過他,質疑檢察院做法有問題。葉迅生今日被追問時說︰「案件具體的情況,我真係唔適宜講,但係檢察院撬開呢個門呢……不如唔講住啦好嘛?」

有記者被問及檢察長辦公室制度有否完善,從而避免再出現類似個案?葉迅生回應稱,檢察院運作有嚴格規條,現時檢察長辦公室的所有工作,相信是可以接受既有的監督機制。他又表示,現時不適宜透露他個人是否將以證人身份出庭,但稱書面作證是主要官員的權利。

另外,檢院正代表特區政府就善豐事件向四間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並追討政府為樓宇保固而墊支的公帑。葉迅生表示,相關的追討金額接近二千萬,目前仍未有追究刑事歸責。至於社工局的墊支如何追討,他則說,社工局有獨立法律人格。

 

【何超明涉貪案審訊新聞摘錄】

何超明涉貪案開審
被控逾千五項罪名涉7,6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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