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遊計劃下月7日起接受申請 展演內容要否審查? 梁曉鳴︰計劃只是構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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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將出街頭表演管理制度,並正式命名為「藝遊計劃」,將向本地藝文工作者提供更多表演平台,並希望吸引海內外優質街頭展演。由11月11日起至明年1月31日,逢星期五、六、日和節假日試行首階段,將開放大炮台花園、南灣雅文湖畔以及龍環葡韻三個藝遊地點表演,展演類型分為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及創意工藝類。有興趣發表創作的「藝遊人」可於下月7日起,於網上或親臨文化局大樓辦理「藝遊人咭」,有效期至明年1月31日。

文化局副局長梁曉鳴表示,藝遊點是一個展現藝遊人藝術技能的平台,不涉及商業活動、個人宣傳、社團活動、產品推銷、宗教或政治活動。被問到當局會否審查展演內容,例如作品內容涉及政治意識會否被禁止?梁曉鳴表示,計劃只是構建平台,目的是開放公共空間讓藝術家使用。「身體裸露、傷害他人、或者宣揚極端宗教教義等等,有其他法例監管。有其他的訴求,就用其他方式去表達,都唔係在藝遊點去做。」

梁曉鳴說,參加展演的人士可接受觀眾打賞和捐獻,但不能主動要求付費,展品亦不能標示價錢。3個藝遊地點同一時間合共可容納9組人參加展演,每組最多5個人。若果參加展演人數太多,登記使用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每次展演2小時 之後,要休息4小時才能再次展演,目的是希望有更多人能夠使用這個平台。有關計劃首三個月屬試行階段,未來將結合實際運作情況,適時修訂及完善計劃內容。第二階段預計於明年2月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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