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獲批經營100部特別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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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力報

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獲批經營 100部特別的士,批給期限 8年。首批50部特別的士預計最快明年上半年投入服務,餘下 50部特別的士在營運起計 1年內陸續投入服務。此外,承批人須提供不少於5部無障礙的士及10部大型的士,而購置的首10部無障礙的士,其部份車價會由政府承擔。

交通局表示,特別的士除按一般的士咪表收費外,可收取電召費5元,不收取預約費及失約費,2年後可提出調整。特別的士會同時提供電話、手機應用程式及網頁形式召喚,並會因應社會發展,開發其他召喚服務的途徑。

承批人每年須向政付繳付回報,每個執照為6,000澳門元。合同中亦訂定「最低營運車輛數量」及「接聽來電比率」兩項服務標準,倘若承批人提供的服務標準不符合規定,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罰款及解除批給。

承批人亦可於營運起始日起兩年後提供調整特別的士服務費的建議,特區政府將根據承批人的經營成本及服務質素,並參考澳門特別行政區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陸路運輸業全職有薪酬僱員的平均薪酬、車輛燃料定價變動情況,以及當時之的士收費作出綜合考慮,釐定調整特別的士服務費用的金額。

是次特別的士競投共有三間公司遞交了投標書,分別是「勵澳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及「的士高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的士高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標書因文件未符合標準而不被接納,而「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亦由於將投標書其中一份文件放入不正確的信封內,一度不獲開標委員會接納,其後該公司提出訴願,經重新審核後最終獲得接納,並於今年3月繼續進行有關開標會議。

審標委員會其後根據營運管理及服務計劃、電召費、預約費、失約費及管理經驗五方面指標對投標書作出評審,當中「勵澳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電召費及預約費均為15元,失約費為5元;而「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電召費為5元,不收取預約費及失約費。「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在投標書亦提出優於承投規則所訂條件的內容,包括在所有特別的士安裝Wi-Fi無線上網設施,讓乘客在特別的士內免費連接互聯網;安裝車載自動診斷系統,以檢測車輛的運行狀況;此外,提供後備客戶服務中心,以便在重大事故時提供臨時服務及數據備份。經綜合評分,最終由「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獲得批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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