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央圖書館計劃單計建築費用的「起步價」就要九億澳門元,工期及總體預算仍是未知之數。城規會委員胡玉沛質疑舊法院的選址不適合,認為澳門現時的城市規劃和公共設施有錯配的現象,「應有的地方無,唔應該有嘅地方佢就偏偏去嗰度。」他建議選址問題可以有更多討論。另外,他認為,現時政府讓市民覺得「想建什麼拿張支票就可以」,公共工程的開支完全不受監督。有關項目必須向國際招標,招標文件亦要向公眾公開,提高透明度避免利益輸送。
胡玉沛表示,不反對政府要興建新中央圖書館,以及再利用舊建築,只是將舊法院改造成新中央圖書館計劃已經籌備10年仍未能落實,但澳門已經有很大變化,現時中區有很多商業機構、寫字樓林立,也有很多市民在此上班,是一個很理想的步行範圍,對於舊法院的用途,社會可以多討論,他質疑:「係咪真係要咁早封咗對門,因為10年前講過要做圖書館,所以今日仍要做返圖書館?」
他說,回顧十年前政府就新中央圖書館發展計劃舉行研究會,到目前為止,他仍然認為,舊法院位置並不適合做新中央圖書館。因為舊法院位處澳門半島中區,本身是一個商業區,步行範圍半徑未能服務到很多學生。10年前他屬意舊愛都酒店改建成為中央圖書館,因為愛都酒店半徑範圍已有永援、培正、高美士中葡學校、粵華、嶺南等多間學校,又有歷史檔案室、盧九公園,書卷氣息較舊法院強,是讀書人相對集中的地方。
胡玉沛認為,澳門現時的城市規劃和公共設施有錯配的現象,「應有的地方無,唔應該有嘅地方佢就偏偏去咗嗰度。」他舉例,澳門東北區人口密集、閱讀人口較多,卻沒有正式具規模的圖書館,不少地方仍要使用文化局的流動圖書室為居民提供借閱圖書服務;然而,中區的商業機構林立,平時交通擠塞的問題已經很嚴重,當局居然仍要在該處建一個大型圖書館,這會加重該區的交通負擔。
他說,澳門社會發展迅速,近年社會關注檢察院和初級法院需要租用私人商業大廈作辦公室之用,為考慮到維護相關機構的廉潔和公義性質,政府計劃把有關機構辦公地點搬到新城B區的政法大樓。胡玉沛認為,舊法院本身就是一個討論公義、尋找協調的地方,無論地點、用途都較適合司法機關。
而且,既然政府經常強調公共部門無地方做辦公室,檢察院設在商業大廈「唔夠體面」影響司立獨立性和衍生保安等問題,較早前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也提到,每年政府再付出大筆公帑租用私人商廈作為辦公地點,政府是否可以重新考慮將舊法院改建成為政府綜合辦公大樓?「唔好咁快就定性做圖書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