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與CTM續約涉賠少於10億 羅司︰未有定案 首要改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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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政府與CTM簽署的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將於今年底到期,有傳政府即使基於公共利益不續約都要賠償30億元,被批為「傻仔合同」、「不平等條約」等。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澄清,不續約涉賠金額應該不多於10億元,但是否續約目前未有最終定案,仍與CTM進行磋商。電信管理局代局長譚韻儀補充,按合同規定,補償金額僅限於最近三年使用特許資產所得的稅前利潤,而非CTM的所有業務。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陳明金進一步引述政府表示,初步估計涉賠金額約為7至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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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與政府代表續跟進電信服務監管事宜,委員會主席陳明金表示,政府要求CTM在多方面的服務上作出改善,當中包括下調互聯網及專線服務的收費,提供資源協助其他營運商接入電信管道等等,另外,政府亦會加強監管,希望可以提升網速及服務質素。至於特許資產的歸屬問題,政府在年內會有明確答案,並決定是否對外公佈特許資產清單。

陳明金表示,政府要求CTM提交了互聯網服務降價方案,但由於減幅不符合要求,政府將與CTM繼續磋商,爭取更大減幅,但政府在會上未有透露減費方案的具體內容。另外,業界一直投訴專線服務租賃費用昂貴,政府認同有下調空間,如果無法達成共識,政府將自行制訂收費標準,要求CTM執行。上述磋商內容,預計兩三個月內會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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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政府會否選擇賠款不續約,以取回特許資產的主導權?羅立文受訪時表示,執行上很複雜,要考慮現時市民正使用相關服務,暫時無法回應,目前最重要的要CTM改善服務質素。羅立文又不認同政府與CTM磋商過程處於被動,他說︰「如果被動,我就不會同CTM傾,都唔洗傾咁耐。」

陳明金則表示,委員會一致認同,電信服務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政府應該做到有效監管,提高電信服務質素以回應社會訴求。一切有助電信業公平競爭的措施,委員會都會支持,又建議政府參考葡國經驗,由一間公司管理地下管道,各間電信公司都可以公平使用,避免日後出現重複掘路舖網絡的情況。

另外,政府聲稱,根據特許合同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新投資的項目都屬澳門電訊所有,但委員會認為,澳門電訊有維護、更新和優化特許資產的責任,因此,新投資的項目仍屬政府所有,希望政府與CTM的談判上,能夠積極發揮主導作用。政府回應稱,今年內明確更新部分特許資產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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