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超過一年半的審議,《動物保護法》草案終於在立法會大會獲細則性通過。最終文本仍然維持殘酷虐待動物刑事化的條文,但罰則由3年降至1年。地盤犬隻需要納牌並強制絕育,日間需以鏈條鎖上。法案亦建議23公斤以上犬隻需強制配戴口罩,但飼主可向民署申請豁免。《動保法》將於9月1日起實施,但馬戲團動物需獲民署許可、為3個月以上但未滿6個月的犬隻及馬匹納牌以及23公斤以上犬隻強制配戴口罩等規定則延至90日後才生效。
升降機內犬隻要戴口罩?陳海帆:不會加到法案中
審議期間,議員對大部分條文均沒有太多爭議,但當討論到大型犬隻強制配戴口罩的條文,卻惹來多名議員的激辯。直選議員麥瑞權質疑,法案建議23公斤以上犬隻需強制配戴口罩,究竟23公斤是以什麼標準來訂定?間選議員崔世平則指,法案建議若大型犬隻沒有攻擊性,飼主就可以向民署申請豁免。一旦犬隻在豁免戴口罩之後咬傷人,究竟責任誰屬?
間選議員鄭志強則指,第20/2007號《私人保安業務制度的施行細則》行政法規中規定,在大廈公共地方內擔任保安工作的犬隻需要配戴口罩,但《動保法》草案則豁免寵物犬隻在升降機內配戴,「如果犬隻走入升降機,咬人嘅話避無可避,邊個可以保障佢哋唔會發狂?明知有危險都唔採取措施,將來咬親人,立法議員於心何忍?唔通咬親人先修法?」認為政府應就犬隻在升降機內強制戴口罩作特別規範。
民署管委會委員吳秀虹回應指,政府參考了其他國家的研究及測試,發現許多國家都以23公斤作為大型犬隻的界線。由於犬隻體型較大,一旦咬人傷害會較大,所以建議23公斤以上犬隻要配戴口罩。但她指,由於大型犬隻不一定會傷人,若飼主認為犬隻性格溫馴,可向民署申請豁免,民署會按照犬隻的品種、服從性及攻擊性進行評估,評估包含多方面的測試,合格才能豁免。民署亦會對獸醫進行動物行為學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作出評估。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指,豁免大型犬隻配戴口罩,並不代表飼主就可以免責。一旦犬隻咬傷人,飼主仍要負上民事賠償責任,並已強制要求飼主用狗帶控制狗隻。又指雖然有人會對動物有懼怕心理,但不等於動物會傷人。她亦指,法案建議,若果大廈已有法定管理規章,就屬於但書例外的情況。至於強制犬隻在升降機內戴口罩,陳海帆稱,不會將相關條文放到法案之中。
另外,間選議員歐安利指出,法案的葡文文本存在技術、語法及法律字眼的問題,認為葡文文本不如中文文本清晰,不具備足夠條件討論,促請政府修改葡文文本字眼。陳海帆回應指,希望能在不改變中文文本之下,將葡文文本送交編纂委員會修改用字。提議獲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