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公佈公積金個人帳戶2016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本年度共有353,010人被列入名單,12.6萬人不合資格,市民可透過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自助服務機或親臨各服務點查詢。
被列入2016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的人士需同時符合以下3項要件:
(一) 在2015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
(二) 於2016年1月1日仍然在生;
(三) 在2015年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
被列入名單人士無須辦理任何手續,其個人帳戶可獲分配7千澳門元;如為首次獲分配款項,將同時獲分配鼓勵性基本款項1萬澳門元。至於首次不被列入名單及年滿65歲且不被列入名單的人士會收到通知書。
不被列入名單的人士倘屬下列情況,可提出聲明異議:
(一) 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課程;
(二) 住院;
(三) 住所在內地,且年滿65歲;
(四) 住所在內地,且未滿65歲但基於健康原因,尤其因須接受非住院護理、姑息治療、康復服務或須家人照顧;
(五) 在澳門以外地方為在社會保障基金註冊的僱主提供工作;
(六) 負擔住所在澳門的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而在澳門以外地方工作;
(七) 公務、為澳門服務而擔任職務或履行其他公務;
(八) 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須經行政長官許可)。
提出獲得2016年款項權利的時效為3年,即有關權利將於2019年12月31日屆滿,逾期則失效。而為着更有效分流聲明異議及提取款項的工作,社保基金呼籲有關人士配合,儘早於今年7月底前填妥聲明異議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交回以下地點:
(一) 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
(二) 民政總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
(三) 社會工作局轄下社會工作中心(僅限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
另外,今年合資格進行提款申請的長者接近55,000人,社保基金將如去年一樣分批接受提款申請。8月份會優先接受75歲或以上長者、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人士的提款申請,9月份接受65歲至74歲長者的申請。
市民如有查詢,可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