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裝錄音系統 惹侵犯私隱爭議 個資辦:非一刀切禁止 需防個資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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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提出修改《的士規章》,建議採自願形式在的士上安裝錄音監控系統,保障乘客及司機權益。有意見憂慮一旦安裝錄音系統,乘客的個人私隱將會受到威脅。個資辦主任馮文莊表示,由於個資辦仍未收到修改《的士規章》的最終文本,對此暫時未有定案。但透露交局建議的士上的錄音系統為自動系統,不能由司機控制,只有經批准後才可安裝。相關記錄只有在已開立行政違法卷宗後才能被調閱,只能由交局管理及查聽,並在特定情況下方可提供予警方。除非正進行調查程序,否則錄音的保存期為60日。

馮文莊強調,個資辦不會「一刀切」否決在公共交通工具中裝設錄音系統,但採集個人資料需要有正當性,當局需要為此做好配套,防止個人資料被洩露。個資辦將會視乎最終文本的建議完善相關內容。

另外,早前有泳客投訴新花園泳池更衣室內設有監控鏡頭,憂慮私隱被洩露。馮文莊指,個案仍在處理中,已要求體育局立即停用監控鏡頭,並封存監控系統,防止相關資料被閒雜人接觸。至於去年的山頂病歷散落馬路事件,馮文莊稱已收到衛生局的調查報告,個資辦仍在分析事故起因是處理流程上出現問題,還是人為疏忽所致,並檢討是否需完善銷毀機密資料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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