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的士司機違規4次將釘牌 遲來的澄清 鄭岳威︰唔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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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諮會小組召集人郭敬文早前引述政府指,修訂《的士規章》的停牌制度中,司機在12個月內累計8次違規才被暫時停牌。事隔多日,交通局被傳媒問起時才澄清,局方建議修訂《的士規章》的停牌制度中,司機在12個月內累計4次違規將會「釘牌」,需要重新考牌。

至於個人車主名下的士,若在12個月內首次累計違規 8次,的士會被停牌 7天,不得營業,即一架的士無論有多少個司機駕駛,只要違規次數合共達8次就要停牌;第二個8次違規,的士會被停牌 1個月;第 三個 8次,則會被處分至最多的停牌3個月。若在停牌期間繼續營運,將被取消的士牌照。

被問到處罰會否過輕,而無法改善的士服務質素?鄭岳威回應,要平衡的士業界和市民之間不同訴求。將來若果的士服務質素不理想,當局不排除會再修法,「抓得更嚴」。

另外,交通局又建議的士車廂安裝錄音監控設備屬自願性質,而且一切設備費用由業界自付,被不少市民譏諷是「賊喊捉賊」,如非強制性質,違規的士司機根本不會安裝錄音監控設備,修法根本無意義。鄭岳威說︰「咁我諗呢個,社會大家自己睇呢樣嘢囉。」當局主要的考慮是要保護私隱。

 

至於交諮會錯誤引述交通局消息時,當局為何沒有主動澄清?交通局副局長鄭岳威稱︰「唔緊要,有問題大家可以互相溝通下啫。」被問到會否舉行記者會清楚解釋修章內容?他則說︰「會返去反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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