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副警司仍未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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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一名副警司早前被司警傳召後「失蹤」,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受訪時表示,該名人員連續5日不合理缺勤,屬於紀律違法行為,當局已接照程序開立卷宗。但警方目前仍未找到該名人員,馬耀權稱,已與其家人聯繫,希望可以更深入了解失聯的原因,又稱最嚴重可以被警方撤職。

至於該名人員是否已經離開澳門,馬耀權稱,出入境屬個人私穩不便透露,他又強調,該名人員上月被司警傳召,是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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