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間選議員李靜儀提出的,有關公共工程引入「補償性違約金」條款的辯論動議。李靜儀去年曾提出相同的辯論動議,但在一眾官委及商界議員齊聲反對下,否決有關動議。她表示,事隔一年,政府對於引入「補償性違約金」制度的研究結果依然拖得就拖,遲遲未向社會交代,更未再提出可行的改善措施,以遏止公共工程延期超支的問題重演,有關進度令人失望。
多名官委及商界議員今日再次反對有關辯論動議,論調與去年基本相同,官委議員徐偉坤認為,政府已承諾研究引入有關制度,因此無需再辯論,「辯論係咪唔認同引入呢?真係搲爆頭。」間選議員陳澤武則指,引入「補償性違約金」制度未必能夠令工程依期完成,因為涉及的訴訟會更多,澳門又沒有相關的仲裁機制,所以打官司的時間可能要更長,只會費時失事。
建築界的「專家學者」議員麥瑞權則指,現時已有的罰則最高可達5,000萬元,對承建商來說已經相當肉痛,但延誤的問題依然存在,質疑「係咪罰咗就得呢?」官委議員劉永誠亦指,工程延誤的責任是多方面,亦涉及天氣問題等非人為因素,引入「補償性違約金」制度,會令社會誤以為業界偷工減料,所以才需要更重的罰則,做法有欠公允。認為政府只要加強執行現有的罰則,已經可以對承建商起到監督作用。
然而,討論過程亦有不少議員支持辯論。議員梁安琪認為,辯論有助釐清責任,有助政府改善公共工程延誤超支的問題。議員施家倫亦表示,政府每次聲稱要研究都石沉大海,他指,很多國家地區都有「補償性違約金制度」,這不僅增加承建商的違約成本,鞭策其依期完成工程,亦避免承建商有政府不會輕易起訴的僥倖心態。議員關翠杏指出,現時不少議員對是否引入「補償性違約金制度」都有不同意見,更應舉行辯論大會詳細陳述各自的意見,「依家得3分鐘講到唔清唔楚咁,社會點樣接受。」
表決結果︰
13票贊成︰
直選︰關翠杏、梁安琪、陳明金、何潤生、陳美儀、梁榮仔、施家倫、黃潔貞、宋碧琪、
間選︰歐安利、陳虹、李靜儀、林香生
9票反對︰
官委︰馮志強、徐偉坤、黃顯輝、劉永誠、馬志成、唐曉晴
間選︰高開賢、陳澤武、
直選︰麥瑞權、
5票棄權︰
間選︰崔世昌、崔世平、陳亦立、張立群
直選、鄭安庭
5人缺席︰
直選︰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
間選︰鄭志強
官委︰蕭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