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早前揭露16幅放生閒置地當中,有3幅經已過期,按照新《土地法》必須收回。翻查政府公報,在聖羅撒英文部旁的兩幅靚地皮分別在1982和83年批出,理論上早已過25年批地期限,但至今仍未見當局有收回行動,其中一幅上月更獲工務局發出規劃條件圖。這兩幅批地為何能夠逃過「法網」?是太忙睇漏還是另有內情?有待當局說明。
說回這兩幅位處松山腳、東方拱門迴旋處的商住地,面積相信有近8000㎡,2006年有傳跟中聯辦大樓一樣獲批建超過130米,嚴重破壞東望洋燈塔景觀,引起社會強烈反彈。隨著「護塔行動」成功,當局頒佈《第83/2008號》批示壓低區內建築高度,危機暫時解除。但顯然中聯辦大樓已成區內指標,跟早前旁邊一幢新批住宅一樣,有關地段在爭議聲中亦獲批建90米。早有城規委員質疑高樓建成後,市民在區內將無法抬頭看到松山燈塔,但審批部門仍然漠視民意,堅持己見,顯示在行政主導下,城規會的意見可以輕易被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