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駁回閒置地上訴 發展商無得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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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衛星圖可見,原來的別墅批地位處兩條馬路之間的山坡,可見澳葡年代批地亦是見縫插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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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戰】除了海一居,目前被收地的發展商正排隊打官司,這場司法大戰政府「開局良好」,在終審法院又勝一仗。 法院今日駁回一宗回收閒置地保存程序的申請。涉案土地是一幅位於氹仔葡京花園對開的山坡地,面積超過7300㎡,1993年批出用作興建獨立別墅,承批人2005年申請街線圖後一直沒有動工。有關地段屬於高風險斜坡,倘若當年工程動工,將涉及大規模開挖山體。
 
發展商七潭置業公司之前在中級法院已吃了敗訴,不服再告到終審法院,要求凍結收地和清遷兩項行政決定。七潭置業認為,如果日後針對行政長官宣告批給失效的官司,發展商能勝訴,現在清遷土地將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合議庭的裁決與中級法院一致,指發展商如果真的贏得了,屆時大可透過司法訴訟向政府索償,因此駁回上訴, 發展商必須清遷無得賴死。
 
終院進一步指出,七潭置業要麽與行政當局協議賠償金額 ( 但第39/2015年號批示,政府已指出發展商無權收取任何賠償) ,要麼打官司,在訴訟中將有機會計算損失,法院亦將就此作出裁決。即使計算可能有些許複雜,但不代表損失是難以彌補。「如果在這個計算的過程中所遇到的或大或小的困難全都構成中止行政當局活動的理由,那麼我們將舉步維艱。」
作為最高法院,終院的判辭和司法見解將對日後同類官司有重要的參考作用,意味發展商再用同樣的理由上訴,也可能只是拖時間,不會產生甚麼實質的效果。但這些官司統統只是前哨戰,發展商仍有權針對行政長官宣告批給失效的決定上訴至中級法院,那才是終極之戰。  
 
法院表示,針對行政長官宣告批地失效的行為提起的中止效力申請,中院一共受理了8宗全部予以駁回,只有七潭置業這一案上訴到終審。而針對運輸工務司司長的勒遷令提起的中止效力申請,中院一共受理了3宗全部請求被駁回,其中2宗上訴到終審,1宗因重複訴訟被主理法官以批示駁回,另1宗目前仍待決。
 
 
裁決書編號:終院第4/2016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