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街1號拆不得 吳衛鳴︰我們還有什麼可留給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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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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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2月3日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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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文化局長吳衛鳴上電台介紹文物評定程序,焦點仍落在渡船街1號和愛都。吳衛鳴強調,保護文物首要目的非為吸引旅客,而是要保留街區記憶,重構居民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他說︰「下一代人會問我哋︰『到底你哋呢一代人留低咗啲乜嘢俾我哋?』如果乜都拆晒,點交貨?要對得住歷史先得。」

反對保留渡船街1號的市民大多認為,建築已經拆剩一半,沒有保留價值。若評為文物,將來可能又要洗一筆,向業權人賠償。

吳衛鳴重申,渡船街1號拆了頂部,但較有價值的柱頭和窗花仍較完整。根據過往修復文物經驗,當局有信心可復原。更重要是「判斷文物是否有價值,應該看文物修復好的樣子,不是看破爛的樣子。」至於賠償問題並非文化局最大考慮。

他指出,若在渡船街選擇代表性建築物,肯定是渡船街1號。該建築與街區景物非常協調,風格特色亦在澳門賣少見少。若如有聽眾所言要,將其遷到其他地方就失去了原來的意義。他又舉例,附近的葉挺故居原本作托兒所,但評為文物後整幢建築物都「升呢」,附近街區氣質都不一樣。

吳衛鳴又澄清,一旦私人物業被評為文物,業權仍是私人所有,政府不會「充公」。政府會為業權人的稅務、財政等方面提供一定支援。他並表示,明白社會需要發展,若舊建築好好利用,反而可做出有特色的事,很多遊客去外地旅遊都是看當地的特色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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