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產變文物 政府天價收購? 文化局:協商不成將由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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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正就不動產評定進行公眾諮詢,一旦私人建築被評為文物,不可再拆建起屋,按照《文遺法》政府需要賠償業權人損失,究竟這金額由誰說了算?會否又是一宗天價收購?

文化局長吳衛鳴表示,賠償的處理方式有三種,包括業權人直接與政府協議、透過獨立第三方仲裁及交由司法機關判決,業權人需舉證證明具體損失。至於如何計算賠償金額,吳衛鳴稱難以一概而論,需視個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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