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否決由議員吳國昌、區錦新聯合提案的「性騷擾」防治法,多名反對的間選官委議員均指,政府正就性騷擾立法進行公眾諮詢,不應在此期間鬧雙胞,又批評兩人「抽水」。但支持法案的議員則認為,政府對性騷擾立法一拖再拖,應先通過法案堵塞法律漏洞,保障受害者。而吳區則指,法案屬框架性法律,希望先就有社會共識的條文進行提案,待諮詢完結後,再由政府補充及加強條文內容。法案最終以8票贊成、16票反對、5票棄權遭到否決。
間選議員鄭志強一開波就指,吳區在7月向法改局提交法案,但在短短3個月後又向立法會提交,質疑吳區早知政府會就性騷擾立法進行諮詢,所以搶閘交法案,「咁樣嘅話,難免會比同事話你抽水喎。」他又指政府早已表明會就性騷擾進行立法,並收集司法界、學術界等意見制定諮詢文本,進行公開諮詢。但吳區卻直接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批評此舉等同干預整個立法程序,「咁做應唔應該?係咪想陷政府於不義?係咪想陷議員於不義?」他建議吳區尊重諮詢期內提出意見的市民及各個界別,撤回法案。
間選議員崔世平指,他與社會都對性騷擾立法十分心急,但認為政府的諮詢文本比法案更加完善及嚴謹。雖然吳區所提法案給予政府加快立法的訊息,但將政府諮詢文本中最重要的部分「斬件上」提案,不但欲速則不達,更有抽水之嫌。官委議員劉永誠則指,由於社會並未就性騷擾取得共識,若立法會匆匆通過這個法案,未必反映到真實情況及市民訴求。認為現時並非適當的時刻通過修法,應待諮詢工作完成,由政府提出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法案文本才可行。
政府一拖再拖 李靜儀撐提案
大會上亦有議員表態支持法案,間選議員李靜儀表示,現時《刑法典》中沒有非禮及性騷擾罪,只能以私罪的「侮辱罪」入罪,「即使受害者報案、有證人、拉到人都好,仍要自費聘請律師提告。」社會對性騷擾儘快立法已有共識,但政府卻一拖再拖,稱要等到下半年才能進入立法程序,更未知何視才正式生效。擔心法律長期存在漏洞會助長歪風,令更多人受害。她認為吳區所提的法案正好回應社會迫切的訴求,將性騷擾及非禮罪刑事化,保護受害者。又頓促政府儘快完成修法工作,令相關法律更加完善。
另一名支持法案的直選議員黃潔貞則指,現時一旦發生非禮事件,受害人只能以性脅迫、侮辱或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來控告,三罪與非禮、性騷擾並不匹配,難以入罪,亦容易對受害者產生二次傷害。她認為法案正好可以填補《刑法典》的空白,保障受害人權益。她促請政府兌現承諾,在今年內提案展開立法工作。除此之外,她亦敦促政府應做好性犯罪的防治工作,強化校園及社區的性教育宣傳教育,提升居民自我保護意識,並加強對受害人的支援。
面對諸多質疑,吳國昌回應指,7月已將法案交給法改局,但等候多時仍沒有回音,遂在10月將法案交給立法會。兩份法案內容相差無幾,他們希望能先行一步,就有社會共識的條文進行提案,若諮詢期間政府收到更多意見時,可以再融合到法案中。
區錦新則表示,他們在7月提交法案前,政府尚未公佈文本,不存在抽水的問題,又反指「我哋好歡迎政府抽我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