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確認賴敏華死於自殺 司警︰無權公佈自殺原因

2015-12-01_12-43-42A

司警發新聞稿稱,接獲檢察官對前海關關長賴敏華案調查卷宗的批示,結論是賴敏華應死於自殺,綜觀卷宗的所有證據,沒有任何跡象顯示賴的死亡與犯罪活動有關。檢察官決定將偵查案件歸檔。

檢察官又表示,由於賴敏華生前為海關關長,其死亡令外界產生多種揣測,因此,不反對在徵得死者家屬同意的情況下,適當披露自殺的原因,以釋社會疑慮。

司警則稱,已與賴敏華家屬聯絡,須要尊重他們的意願及死者的隱私,司警無權公佈死者自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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