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街1號對外開放參觀。其中一名業主之劉秋林反對將有關建築列為文物,希望能繼續拆建成約6層高住宅,如評為文物一定會向政府追討損失,但仍未與律師商討賠償金額,但指,當年以數千萬購入該建築物,若評為文物就要自己出資修復,「對我哋業主係絕對不公平」。他又表示,若果當局批准拆建,是否保留建築立面,仍可商討。「最緊要攞誠意出嚟,大家接受,大家平衡。」
本身從事建築設計的陳先生表示,自己小時候在渡船街1號附近居住,今日專程前來拍照紀念。他認為,渡船街1號有重要的保留價值,小時候有很多這類型的建築物,但現時已經絕無僅有,如果拆卸會覺得很可惜,他希望能夠「原汁原味」保留建築物,若非拆不可,都希望能夠保留建築立面。文化局今日亦派出工程人員到建築物內外拍攝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