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重批保利達?羅司:真係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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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長羅立文回應明刀明槍,「鬼仔腔」中文相當搞鬼,旁邊的交通局長也忍不住偷笑。

施政辯論第二日繼續砲轟隆隆,多位議員追著運輸工務司窮追猛打,官委議員馮志強終於爆出原來有近百幅批地短期內到期,難怪多位議員心急如焚要土地法鬆綁。司長羅立文見拆招拆,先跟相識卅年的馮大砲套交情,緩一緩氣氛,重申新法最大分別是有追溯期,「聽日、今日、琴日」全部土地批給都受監管,依法他別無他選:「希望大家明白,我坐得呢個位,無第二條路行,就係要跟法律做,無得特事特辦。」
 
對於議員李靜儀認為,政府可以保障小業主、以「公眾利益」為由,豁免公開競投重新批地予保利達,羅立文亦直言根據土地法行唔通。他解釋,土地法第55條所指的「公眾利益」,是指「對澳門特區發展有貢獻」的項目。但根據他的分析,「海一居」不是。新土地法另一個鮮為人知的「殺手鐧」是,即使政府豁免拍賣再批出的土地也「不能超過二萬平方米」,海一居地段佔地達六萬八千平方米,超過八個足球場咁大,即使豁免拍賣,也無可能再批整塊地皮予發展商,所以又係行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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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委議員 馮志強

 
「一缸魚,一、兩條死左係佢地自己既問題,而家成缸魚死晒,就係水有問題!」之後馮志強將矛頭直指幾大部門,指《文遺法》、《城規法》及環保條例過去幾年把關太嚴太死,拖慢批則程序,很快又有近百幅土地到期,這些完全唔關發展商事,「2006年改用途,2014年批,2015年收番,紙紮都起唔切啦!……那幾個局長大到好似個天咁!各自為政、老死不相往來,左三年右三年,虛耗晒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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