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到,當局將會分階段在各區設置1620天眼,建設「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加強打擊犯罪。但社會有意見憂慮本澳將成為「監控城市」,市民私隱無法得到保障。立法議員高天賜指,《基本法》保障本澳居民的私隱及通訊自由,現時警方任何監控工作,都必須經過法院批准才可實行。又指現時並無法律手段規管天眼的運用,認為當局應填補漏洞,向立法會提交監管天眼運作的法律,確保天眼系統不被濫用。
政府計劃在全澳各區設置1620枝天眼,第一階段的光纖網絡正進行舖設工程,並正安裝219枝天眼;第二、三階段正在招標及採購;而第四階段共800枝天眼的位置已完成選點設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