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響女孩」:若焚化爐無問題,何不將政法區搬往E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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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有數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專家學者。第一個問題係,若果B區不興建這兩千個豪宅及政法區,澳門會有何損失?第二個問題係,B區興建兩千個豪宅及政法區,會為澳門創造什麼效益及價值?簡單來說,B區這兩個項目,對本澳的永續發展有何貢獻?對澳門市民的健康、就業、出路有何幫助?對澳門成為國際旅遊休閒城市的地位有何提升?對澳門整體經濟發展、產業多元化,增加全澳收入,有何價值?

這幾個問題,我完全不明白,亦想不到,對澳門有何損失及價值?麻煩張副局長為我們認真解答這幾個問題,以及提供對應的理據及數據。謝謝。

另外我希望向環保局及其他官員請教,市民很關心E區旁設有焚化中心,究竟是否適合E區居民居住?今次看到環評報告中,完全不考慮及不公佈焚化中心排放氣體中,PM2.5的濃度。只是用了一個遠低於內地的標準PM10。何謂PM2.5呢?就是空氣中的懸浮微粒,是十分重要的空氣污染來源,經過呼吸道直接進入肺部,造成氣喘、心血管疾病,甚至會致癌。就算戴任何口罩都沒有用,即使戴N95,都不可能阻止PM2.5進入身體。

但環評報告第47頁,我們清楚看到你們有這方面的數據。如果你們有做PM2.5 24小時全天候監察,我想請問環保局,大潭山監測站及焚化中心,究竟有否對PM2.5作偵測?若果有的話,為何環評報告中只引用三個數據,完全忽略PM2.5?政府在有數據的情況下,根據什麼理由,不採用這些數字?我希望你們能立即提供PM2.5的數據,因為市民絕對有權知道,你們正在幹什麼。

根據環評報告第12頁,你們已公佈了原始數據,不需要做任何調整,只需公佈原始數據。只要公佈了,我們就可以知道排放到底有否超標?超標多少?若果你們沒有做檢測的話,哪為何第47頁又顯示到你們有做呢?世界各地沒有一個地區不做這樣的監測,你們不公佈,即代表你們沒有做。基於什麼理由數據,令你們不做監測呢?

另外,我建議將政法區搬往E區,首先E區交通方便,又有輕軌又有機場,「方便啲官員飛嚟飛去。」第二,附近又有保安建築群,可以保護官員人身安全,加上附近有垃圾焚化中心,正如剛才所說,你們對環境影響評估的報告,焚化中心現時標準PM10,完全低於內地,你們也能接受得到,麻煩你們搬進去。這樣就可以證明垃圾焚化中心不會對市民健康構成影響的承諾。我相信市民絕對會支持你們的決定!

【沉默等於默認】
8/28前一人一信救新城:http://goo.gl/Wc5l1d

(22/8 新城最後一場諮詢發言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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