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都還是「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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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明軒:這不是今次諮詢的問題,很多諮詢都很容易犯一個通病:很多東西都想放在同一處,大家都想推動這事、行這方向。有點像新城A區,甚麼都要放在那裡:到時有架啦!支持啦!但到時不是「愛都」變成「都愛」——乜都愛。但實際上大家只是給出想法,但有沒有辦法呢?

至少往上現在有限高、下挖地牢也是有限。想法可以無限,但樓板(建築面積) 是有限。簡單而言,例如演藝廳、排練空間,預計要佔幾多空間?這又佔全澳供應量多少?我想見到這些數字。三家學校搬進來是否就這樣?還是要預留空間再發展?這些全都是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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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價值、藝術價值有很多朋友說了。我們想推動公民社會發展,更理性討論政策,那請給出更多技術資料我們看。我知現在只是初步階段,但現在既然已經要決定,可否給我們更多成熟一點的資料。恆溫泳池佔多少空間?將來的規格是怎樣?應該不會像現在這麼原始風味吧?如果是一個可以辦國際賽的泳池,那周邊可能會變成交通黑點。若不是,只想建一個公共泳池,那體發局有沒有數據知道11月、12月有多少人使用?那公眾才能取捨。

若將來不夠的都加少少,每樣都加多少少,可能個個都食唔飽。將來人人都來這裡,隔多條街茶餐室可能加租、旁邊停車場又加,那就弊了!

這個片區是有很多設施,但輔助設施很少,社區資源很缺。希望可以務實一點,不要畫個大餅,令大家都有好多幻想,將來結果並不是這樣。不要有太多客觀導向,空間不夠一定要拆了它,但其實這裡是有限高,根本沒有多少建築面積,不如善用這不多的空間,好過幻想將來可以滿足所有需求。

另外,如果07年文化局對街線圖已提出很硬淨的意見,要求保留庭園格局、立面和石牆,現在好像訓醒一覺當無事,再來重新諮詢,原來點做都得既,咩辦法都可以傾。然後在上位的司長說有意全面拆除重建,這樣的開放思維是否稍為開放了些?

【愛都平安戲院命運大不同?】

在澳門居住了20年的葡國建築師Maria提到,愛都酒店非常有特色和歷史價值,並處於世遺緩衝區地帶。相對於新馬路平安戲院,要強制保留立面及不得加建高度,為何文化局的處理方式差異這樣大?對同屬於現代建築的愛都酒店卻持開放態度,這與政府一貫的理念有衝突。

另一方面,愛都再利用的功能要與附近的設施相配合,不需要在一個地方設那麽多功能。她認為愛都可以修復,希望可以保留其原貌及功能。

( 愛都公聽會發言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