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賄選案 張永春︰經得起社會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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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法院早前判處 2名民眾建澳聯盟會員賄選罪成,惹來民建聯連日來炮轟廉署「選擇性執法」、「放蛇引誘犯罪」、「政治打壓」等等。廉政專員張永春今日回應時表示,廉署一直堅持一視同仁的原則,執法工作一定嚴格遵守法律要求,不存在選擇性執法。他認為有關批評不會對廉署的執法工作造成打擊,廉署工作經得起社會檢驗。

張永春表示,「放蛇」並非嚴謹的法律概念,本澳法律禁止「引誘犯罪」,廉署依法搜證,有關的證據亦會經過司法機關審查,若為非法將不被接納。廉署對有犯罪跡象的個案都會展開調查,一定要有充足證據顯示有可能定罪,才會透過檢察院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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