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賄選案兩被告罪成 陳明金:團隊肯定無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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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建澳聯盟捲入賄選案,初級法院早前裁定兩被告罪成,各被判處1年6個月及1年3個月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兩年。身兼民建聯榮譽主席、2013年立法會選舉「民聯協進會」第一候選人的直選議員陳明金強調,團隊並無賄選,「(以你所知,團隊無做過這些事?)係!」至於有傳特首崔世安要求民建聯三名議員解釋事件,陳明金否認崔世安有聯絡過他們,亦無與特首談論過法院判決。

陳明金質疑政府選擇性執法,初級法院在無證據下法官作自由心證,認為有必要搞清楚。又指民建聯作為本澳社團之一,有必要為員工及義工追求公平正義,「其中一位七十幾歲長者,教書四十幾年,佢同我講:由今日開始唔信澳門嘅法律。我覺得執法同司法部門要思考。」陳明金直指判決不公平不正義,現時正上訴中,相信司法能作正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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