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崗地權案峰迴路轉,地產商丁文禮十年前以「和平佔有」方式獲法院確認土地擁有權,想不到最終被控行使虛假證供詐騙罪成,更有可能入獄四年。丁文禮受訪時表示一定會向終審法院上訴,「我對澳門法律有信心,佢可以上訴,我都可以上訴!」 他又指自己不懂法律,對判決不作任何評論。
自言有嚴重糖尿病,要長期服藥,丁文禮說此刻不會多想上訴結果,「當然擔心,你被人告判你有罪要坐監,點會開心?擔心都無用,總言之法律係最公道 !( 如果最後都要判監?) 大吉利是!」
發展商羅盛宗數年前以6千萬向丁文禮購入地皮,如果地皮最後被充公,有權向丁索償。丁文禮只稱,地皮已賣出去,已不關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