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黑暗無王管?李靜儀批:違法成本低多人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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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工地接連有建築外勞抗議追討血汗錢,近月已是第四宗。為何同一間建築公司不斷出現類似問題?甚至迫得工人要以生命做抵押,在烈日下企跳數小時追回欠薪和抵押金,這是一間公司還是一個行業的問題?《論盡》此前曾經去信勞工局查詢聯興建築公司的相關資料,無論是投訴數字還是處罰紀錄都是無可奉告。

根據《勞工法》,欠薪僱主依法要按人頭罰款2至5萬,但到底有多少成功處罰個案,勞工局一直少有披露。如果執法真是有力到位,行內便不會出現大量剋扣工資、層出不窮的剝削手段。當然,吸血者的手法也越做越精, 強迫工人交出信用咭,出糧自動回水三分一,只要在內地提款,食硬執法部門搜證困難和司法管轄權問題便乾手淨腳安寢無憂。再絕一點的,有工頭待工人回到珠海後借故收走通行證和藍咭,逃之夭夭,迫使事主無法回澳索償。幸好新一代的農民工也不笨,馬上到珠海報失再回澳補辦證件,但有此智慧和維權意識的畢竟只屬少數。

巴黎人外勞資料相10

 「他們就是想搏,搏工人不敢投訴,如果有人追,最多俾返錢就無事;談判和解,俾八折都有賺;扣十個只得三個告又賺左!」

工聯權益委員會主任李靜儀狠批,剋扣工資的違法成本、風險都實在太低,縱容僱主心存僥倖。加上外勞有大筆保證金在僱主手中,生怕失去工作亦令他們不敢隨便投訴。

「給大陸黑中介的水腳、保證金,很多人都是問鄉下親友借,如果賺不夠數他們便無法還錢,很多時就算被剝削、環境再惡劣也只能夠啞忍。最多是等到被炒時再去勞工局投訴,但他們交錢給對方通常都沒有開單,只是口頭上說做完會俾番佢地,無證明有俾過錢事後再追便會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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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從中聯辦徒步前往政府總部

工人從中聯辦徒步前往政府總部

去年勞工局收到的外勞投訴有959宗,涉及2202人次,其中建築外勞就佔了1141人次。今年光是頭五個月,投訴的建築工人數急升(896人次),佔去年總數超過八成。工聯跟進的外勞求助個案也是有增無減,李靜儀指出,外勞被欠薪無法像本地人一樣有社保基金墊支,建築業分判制度令違法僱主輕易推卸責任,即使當局要罰款也不容易,「工人名義上是大判請,但由二判、三判分管,理論上哪一間公司申請藍咭就要負責。二判欠薪,總承建商就要墊支,判得出就要負管理責任,如果有人走數要佢賠多份。」

她強調,勞工法檢討應儘快建立一套明確的分判登記制度,在修法之前政府也並非甚麼都做唔到、唔知道,至少公共工程判給可要求總承建商做好分判登記、明晰責任。否則,剝削外地工人不但直接傷害本地人的工作機會,更對守法的建築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