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收地未必贏 房地產商會告誡政府:有權不可任性!

吳在權指部分土地閒置,責任不一定在承批公司,可能「存在行政缺失」。如果要打官司,政府也要承受敗訴風險。

吳在權指部分土地閒置,責任不一定在承批公司,可能「存在行政缺失」。如果要打官司,政府也要承受敗訴風險。

特區政府至今宣告18幅閒置地批給失效,還有30幅未見影。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吳在權今日在會慶活動上公開發話,告誡政府處理閒置地要「慎思」、「有權不可任性」,客觀審視個案是否涉及違約,要捍衛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有效保障私有產權和投資。他又指部分土地閒置,責任不一定在承批公司,可能「存在行政缺失」。如果要打官司,政府也要承受敗訴風險。吳在權又獻上「雙贏」之計,認為當局應與承批人善意協商,例如合作發展一定比例的公屋,避免對簿公堂。

吳在權表示,閒置地的出現涉及很多因素,有的是批則慢要擱置,有的批租地快將到期,未能轉為確定性批給。新舊《土地法》都有法律漏洞,沒有訂明要對不可歸責的承批人要如何處理,政府不宜「任性使用行政主導權」。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指,縱使發展商不希望打官司,但前年已經通過新土地法,他亦都無辦法。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指,縱使發展商不希望打官司,但前年已經通過新土地法,他亦都無辦法。

對於商會的建言,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指,縱使發展商不希望打官司,但前年已經通過新土地法,他亦都無辦法。至於有無攜手合作的空間?他重申一切要看法律限制,「有得做咪做,無得做咪唔做」。暫時有八個閒置地個案提出司法上訴。

特首崔世安早前表示,樓市調控措施暫時無意「減辣」。房地產商會今日再次促請當局尊重自由市場,放寬樓按指引,檢討特別印花稅、調低物業轉移稅至合理水平。同時呼籲政府要堅持「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屋政策,以及修改《經屋法》,「避免經屋流入私人市場,成為一種生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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