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強質疑法官審案不客觀

鏡湖慈善會理事長兼官委議員馮志強認為,法院近日公佈的 1宗醫療糾紛判決對醫務界人士不公平,只聽了兩名顧問的意見就要涉事醫生負上刑事責任,過於草率,又指今次裁決對醫務界造成了沉重的打擊。「有咩可能作為刑事控訴?醫者父母心,你有無見過啲父母對仔女唔負責任?」他指,本澳的法官多是翻譯出身,讀兩年法律就可以成為法官,但沒有很多實踐經驗,審理案件時不夠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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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次法院判決,有多個醫療團體以及鏡湖慈善會都在報章刊登聲明表示質疑。馮志強表示,發聲明不是向法院施壓,只是「不平則鳴」。「你點可以咁樣控告醫務人員?案件發生咗十幾年,鏡湖醫院已經息事寧人賠了20多萬俾患者,現在又舊事重提,其實佢地有無諗過會有啲咩後遺症出現?」

馮志強表示,鏡湖醫院屹立澳門140年,並非一年簡單的事情。鏡湖一年有超過130萬人次就診,出院人數達3萬多人,真正涉及醫療事故的個案一年只有約10宗,「生老病死係必然架嘛!無理由去醫院救治就要生猛行返出黎,無可能架嘛!」「有病一定要好得返架咩?咁無人去殯儀館啦!」

馮志強又撐兩名涉事的鏡湖醫生有經驗、有學歷,又指澳門發生那麽醫療糾紛,事實上很多是因為病者對澳門醫療缺乏信心,不遵守醫嘱,很多有經濟能力的人都離開澳門到香港求醫。他希望政府儘快建立有公信力的醫療事故委員會,否則,將來沒人敢做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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