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離三】連續第三日有醫療團體在報章刊登聲明,就日前法院一宗醫療糾紛裁決表態。中華醫學會今日以「我們的震驚」為題刊登半版聲明,力挺案件並非醫療失誤、延誤,並對法院用刑法處理,感到「震驚」和「不解」,令會該會近千會員人人自危。該會理事長正是間選議員陳亦立。
終院辦公室今日也有發稿進一步闡明事件,指中院合議庭裁定兩醫生觸犯《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的過失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後,兩名被告提出異議,認為事件已超過追訴時效,存在司法瑕疵。合議庭其後確認,案件的時效至2013年4月24日中斷,判決在中斷日之後作出,故裁定異議人的理由成立,宣告刑事部分的判決無效,異議人的刑事責任因時效而消滅。
聲明全文︰
我們的震驚
澳門日報5月27日報道關於兩名兒科醫生在正常的醫療診治過程中被裁定「過失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成立事件,本會對澳門中級法院的裁決表示遺憾及震驚。
其一︰該患兒的確是受到傷害,但加害者是腸炎和腸套疊,並非人為,更非住院期間任何不當的治療行為所導致。任何疾病隨着病人自身的狀況不同,會有不同的轉歸與臨床表現,其亦將導致不同的處理和癒後。此病例首先是腸道感染、發燒、腹痛;繼而引發胃腸功能紊亂;誘發其後腸套疊症狀逐步出現。故此患者的身體傷害乃疾病轉歸反復的結果,而非醫療失誤、延誤,更非醫生專業操守所導致。
其二︰醫生的專業操守是救死扶傷,救治每位病患者是醫生的職責。然而疾病表現的多樣化及轉歸不確定性,縱使醫生克己本分其結局也未必盡人意,當中又何來「有意識的過失」落得刑事罪行下場。我們覺得不可理解,非常遺憾。
其三︰醫患並非對立雙方。我們都希望讓病患者早日恢復健康。在缺乏醫療專業分析的情況下,有關判決無疑將醫患關係推向互不信任,甚至對立,其結果將導致澳門醫療執業環境惡化。
其四︰我們尊重司法,但對醫療糾紛使用刑事法律進行處理和判決,我們心存困惑、不解。此案件以刑事入罪判決已引起本會近千會員人人自危的效應。我們深感極大震驚!
我們呼籲有關方面和社會各界關注、重視、深思,為維護良好的醫患關係,守護健康,以至共同為澳門社會和諧穩定而努力。
澳門中華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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