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枝「天眼」殺到澳門 老大哥在看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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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司司長黃少澤透露,將分4階段在全澳各區裝設1600枝「天眼」,協助預防犯罪及調查交通事故,預計最快三年內完成。但在這正面作用底下,到底有多少潛藏的「負作用」?天眼數目由立法初期,政府聲稱的200幾枝暴增至1600枝,其需要和合理性在哪?裝係邊?要用幾多個億?這一些,在一連兩日的立法會中都沒有仔個談及。

根據2012年通過的《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天眼」所收集的影像及聲音可作為呈堂證據,警方有全權操控系統、管有和使用資料。法律除了要求要貼出公告,讓公眾知悉現場有監控電視,其他的權力制衡和預防警方濫用機制都在一句「預防犯罰」、「絕對保密」底下通通讓路。除了在口岸、交通黑點和主要道路外,其他的治安黑點(338枝) 及第四階段的安全隱患(800枝)具體地點在哪?有多少是兼具錄音功能?可否遙距調校方向?可否伸縮變焦?除了警方自己監督自己怎樣用天眼,還有誰可以過問?

在單方面強調或寄望「天眼」預防犯罪的同時,少有人談及的是,這「雙面刃」令澳門變成一個真正的監控社會。不管對方是否真的有犯罪意圖或可能,只要警方認為這些人是「危險」的、有「問題」的,便有能力隨時躲在電腦屏幕後監控。立法議員吳國昌受訪時指出,縱使天眼能有效預防犯罪,但無可避免會出現侵犯私隱的情況。外國曾經有許多案例,如執法人員玩忽職守,或者因政治目的利用天眼取得政敵或敏感人物的行踪。除非由執法人員自行爆料,否則公眾無從得知這些情況。即使當局公示天眼地點,仍未排除個資被侵犯的威脅,公眾必須提高警惕、保持戒心。

而「澳門良心」成員周庭希則指,警方侵犯人權的事件一直存在,「即使當局不設置天眼,仍能透過手機網絡等方式去掌握市民行踪,而家已經無私隱可言。」警方濫權毫無制約,非法截聽如是,跟監如是,手握權力者只會說一句「有證據歡迎報案」。

周庭希擔心,未來安裝數量如此驚人的天眼,警方的權力將更膨脹,相反人權的保障會更脆弱「個資辦聲稱會嚴格監督天眼,例如安裝角度不會影到室內,唔通佢會睇晒1600枝天眼?澳門政府係保障私隱方面信唔過!」他建議除了要公佈天眼位置外,亦要公佈錄影角度,讓公眾審視自己的私隱是否獲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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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希擔心,未來安裝數量如此驚人的天眼,警方的權力將更膨脹,相反人權的保障會更脆弱。

周庭希擔心,未來安裝數量如此驚人的天眼,警方的權力將更膨脹,相反人權的保障會更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