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處早前力數輕軌工程四宗罪,而運建辦則將責任歸因於承建商沒有按「工作計劃」施工所致。有承建商今日召開記者會,反指當局沒及時提供足夠施工資料和相關設計,以致部分工程「開唔到工」,需延遲一年才能完工,認為輕軌工程有延誤並不全屬承建商責任。
負責輕軌氹仔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第一期建造工程的得寶國際公司稱,工程期原於去年10月到期,現時只完成了一半,初步估計工程將延誤約1年。得寶稱投標時已向當局提交封路計劃,建議封閉柯維納馬路東行線方便施工,交通事務局更以交通為理由,拒絕封閉東行線路段,導致工程不斷延誤。直至去年二月當局才陸續封閉部分路段。但到目前為止,該公司仍未收到部分工程的圖則,導致工程無法進行。
得寶又稱,還有平台花園及地面連接工程,按合約規定需要在2013年5月起開始施工,但又需要等另一個承建商完成工程後才可施工,「好似業主唔交鎖匙比我哋做裝修,我哋又點開工?」而運建辦向他們宣稱農曆新年後就可以移交場地正式開工,「但係會唔會又拖?我就真係唔知喇。」
另外,澳門建造商會常務理事陳耀輝認為,承建商沒有故意拖延輕軌工程,他稱,工程延長只會令承建商的開支大增,加上每個工程都有合約工期,工程延誤會被政府罰款,認為承建商並不會因為「唔夠價」而怠工。他認為有地盤沒有工人施工的情況有多個原因,如業主並沒有及時提供足夠施工資料,或受地下管線阻礙,需待公共事業公司移除等,認為「施工人員不足致工程延誤」的說法對承建商不公平。
至於有意見指,輕軌工程大幅超支是由於承建商「坐地起價」所致,商會榮譽主席羅啟中反指,工程費超出預期,是由於運建辦原先估算不足,而且政府內部沒有專業預算師,輕軌工程預算「完全靠估」,導致大幅超支。他指出,輕軌工程中標後,合約金額往往已超出估算。而據商會向各輕軌承建商得悉,運建辦至今仍未就任何工程變更追加金額,認為超支並不是承建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