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關完成一宗違法進口火藥推動仿真槍案件的預審程序。案情顯示,有人在一批從外地進口澳門的仿真槍中,混入了三支「火力強勁」的高度仿真手槍,並利用偽冒貼紙貼在包裝盒,以符合申請進口准照內描述,企圖蒙騙執法當局的檢查。經調查發現,該批仿真槍是屬於澳門一運動用品專門店,而該專門店主要是經營批發仿真槍,軍用品服裝生意。涉案人姓鄺,男,年齡四十一歲,澳門人,是上述專門店的企業主。
當局發現該上述三支手槍,與市面上售賣的同型號玩具氣手槍不同,不是用氣體作為動力,亦不能發射6mm膠珠,且需用火藥作為推動,發射時會發出聲響及火光,發射後還有退彈效果,其操作流和與真槍相若,一般市民難以分辨為玩具手槍。此外,其發射時產生之效果容易引起市民誤會及恐慌。
當局按《對外貿易法》相關規定,將涉案商舖及店主已被海關行政起訴,而海關技術及訴訟處與治安警察局槍械暨彈藥科亦會將該三把仿真槍作進一步鑑定,以確定其威力是否超出規限而觸犯刑法及相關法規。
當局表示,早前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市一名十二歲男童,懷疑在一個公園遊樂場從腰間拔出一支氣槍揮舞造成恐慌,遭接報到場的警員開槍擊斃,釀成悲劇收場。因此,當局會對槍械及仿真槍械的進出口,實行嚴格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