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接連發生多宗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嫌犯多數是透過社交平台以結交朋友為名,邀約事主外出並進行性侵,引起社會憂慮,有意見認為現時的《打擊電腦犯罪法》未能與時並進,應透過修法堵塞漏洞,但亦有意見擔憂加強監管,會限制網絡自由。司法警察局局長周偉光表示,早前特警性侵9名少女的案件並未利用《打擊電腦犯罪法》來檢控,是由於嫌犯透過社交平台來犯罪,不包含在「電腦犯罪」定義之中,並指現行法律已有條文來作出檢控,罰則也不輕。
周偉光亦指,由於多數社交平台都是外地網站,如遇上有關犯罪,取證上需透過跨境司法互助機制來處理。至於是否需要修改現行的《打擊電腦犯罪法》?周偉光指,是否修法不能單由警方決定,要取得社會共識及立法者的意向,形容修法工作需「水到渠成」,並指現時未有修法的時間表。
另外,司警局召開「學校安全聯絡網」防罪交流會,多間學校校長及教師出席,周偉光指,是次交流會並非單純針對早前多起網絡犯罪而舉辦,當局希望透過交流會與學校加強聯繫,並與多間學校舉辦講座,避免青少年遭受網絡欺凌及預防電腦犯罪,亦令校方隨時掌握最新的犯罪手法。而當局多年前成立「學校安全聯絡網」,向學校提供防罪資訊及警情通報,他指近年校園犯罪的數字逐步減少,反映校方對警方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