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本是同根生」,這種「共同感」是可以被印刷術和媒體傳播來營造的,所以是一種「想像出來的共同感」。反之,甚麼是「分裂、撕裂」?這同樣可以透過警察清場、黑社會搗亂和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導來營造。理由很簡單:「如果有共同的敵人,我們就會更團結;如果沒有共同敵人,那就想像一個出來。」
民族主義也可以由不同的觀點去看,例如在美國獨立之前,被定義為英國的殖民地,美國在獨立之前一直對抗大英帝國,想要脫離英國獨立,雙方根本是同文同種,但當時美國人利用一種「被統治者」聯合起來對抗「殘暴統治者」的精神來對抗英國,因此,在美國立國之時就已經不再以血統、語言、文化及種族等去界定自己為民族國家,而是以另一種原則去界定、想像和創造自己的認同感,推崇另一種「人類普遍應有的價值」,美國人以自己的經歷和方式去談論民族認同,逐步建立起本土性。與中華民國建立之前反對「滿清」不同,漢族在中國一直具有正統性,因此由滿族人建立的清朝理所當然要被漢族人推翻;而由共產黨建立的「新中國」,更把民族主義發揮至極致成為「黨國民族主義」,把黨的利益與全民族的利益掛勾,以民族團結為口號,把黨與人民之間的矛盾掩藏,「民眾被召喚成國民,但民眾從未被允許管轄這個國家。」在中國只有先成為黨員,才有資格管理國家的事務,因此黨員與非黨員之間就已經形成了階級,黨立志要「為人民服務」,那為甚麼不能讓人民作自己的主人,改成「人民為自己服務」呢?自律是可以被啟蒙和教育的,可惜由1949年至今,中國人都在接受一種「黑社會式教育」,就是如果你受到傷害,黨會為你出頭;相反,你也可以利用黨的勢力去威嚇你的敵人。
因此,在「黨國民族主義」之下,所有任何反對政府的集會活動,都會被視為破壞全國、全民族利益的行為,黨就必需以維護全民利益為前提,利用任何手段,用盡所有資源和媒體力量,把任何集會活動想像成、創造成、塑造成全民的敵人;讓大部分人認為要維持經濟增長和安穩生活,就必需有小部分人犧牲小我,這就叫「民族大義」,並從中遮掩因為經濟增長而間接產生的各種階級;及由各種階級利益引致的社會矛盾。正如梁振英一直強調「地皮供應不足」,需要把新界農地改變成為住宅用地,但其實「地皮供應不足」是政府和地產商(上層階級)勾結之後的「惡果」,最後卻要犧牲農民的利益來彌補政府施政的失敗,然後把所有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人都塑造成危害全港市民利益的想像性敵人,以增加自己施政的合法性、合理性。
把民族主義縮小放至澳門來看會發現,澳門異常緊密的人際關係,使澳門的結構異常穩定,例如你的哥哥或家姐可能就是當公務員或在賭場任職,而你的弟弟可能就是警察,大家回到家裡就是一家人;維持一家人良好關係比起大是大非的討論來得重要。而市民大眾也普遍不會感到身為澳門人是多麼值得驕傲的事,例如你去到歐美旅行,大部分人都不會知道澳門在哪裡。澳門政府也從來不會和中央政府聯手,把某部分個人或團體想像成或塑造成全民的敵人,然後加以攻擊。澳門盤根錯節的人際關係,是「家長式統治」的有力基礎,因此澳門政府一直強調「平衡各方利益」和「沒有預設立場」,以一個低姿態的方式來處理社會上的矛盾,強調自己只是一個利益的分配者,而不是得益者;強調自己沒有立場,改由親政府民間社團去操弄民意。目前澳門有三個較尖銳的難題:房價急升、交通壓力和醫療體制。但這三個難題都沒有讓澳門社會產生嚴重的分裂,或許澳門人並不習慣透過抗議或抗爭的手法去處理問題,而是透過人際關係的手法去解決問題,例如有人傷害你,你會聯絡當司警的朋友去解決;想要入讀幼稚園,就會聯絡當老師的親人去解決;想要獲得頭等病房,就聯絡當了醫生的中學同學去解決。在細小而緊密的澳門,「人情」比錢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