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司法年度開幕致辭時再度發砲,幾乎是不留情面地狠批政府聘請外地畢業的法律人員,缺乏統一評審標準,有的對澳門的法律體系「無半分了解」,有的對《行政法》及《行政程序法典》竟然一無所知,他警告這將「嚴重損害行政部門運作,妨礙解決市民提出的合法訴求,並支配了某些部門的思維方式,將市民視為隨時準備欺騙政府、騙取公共利益的對立人」。
他提醒,如果政府要提升執法和服務水準,絕不能降低法律人員的取錄要求,特別是法律顧問一職,聘請的專家必須了解和熟悉澳門的法律體系。
華年達又批評,法院設施嚴重不足,新司法官人數遠遠未能趕上案件增加數量,過千宗案件繼續積壓,司法效率未有提升,有的案件處理質量「可能更糟」。
他認為《司法組織綱要法》改革刻不容緩,澳門需要增加終審法院法官數量,擴大職權,修訂各級法院的法官編制,根據經驗及知識,重組司法官職程。新入職的司法官應設有試用期,定期評核表現,評核結果應有透明度,公開讓社會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