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藥》看愚昧

看了《藥》。

首先是魯迅《藥》的故事:夏瑜殺頭,愚民聽了方術之士,用人血饅頭作藥引,醫治癆病。甚麼是殺頭,是這個表演最好玩的地方,就殺一次頭給你看!同場加演,同一個茶館(酒樓)老闆仙游,酒樓給太子賣了,伙記準備起義佔領酒樓,熱血在脈門併發,工友卻不領情,只能給人索去為末期癌症母親作藥引。

《藥》

《藥》

甫一開始,表演者用偶來展示殺頭。跪著等殺頭的顫抖,用報紙做的刀(沒錯,報紙也在殺人,而且每天都在做)耍個大花劈下去,天靈頂上一絲苟存的靈氣燈火,隨著頭髗咕冬咕冬的滾在地上熄滅,父母哭著來買通劊子手收屍,統統演一次給觀眾看,才算是真的「殺頭」。我看晚場,漆黑之中配上旁邊殯儀館那做法事的音樂,生出意外特效,更是肅殺。

之後,演員拆下自己身上穿戴的一部份,套在鳥籠作成身軀,成為那個等著血饅頭的肺朥鬼小栓,配著聲演和偶步,操作得不錯,沒有人反對這是小栓。病壞肺癆鬼,來自冷漠的人身上的一部份,特別那個玩物喪志的鳥籠,從此合理。

愚昧也要當眾演一次,小栓的爹娘為了血饅頭而吵架,不愚昧的觀眾可能看不起他們。這篇作品流傳了一百年,課堂上老師早已定論,早就劃定好中心思想,規定了《藥》是批判反思的,想合格的中學生就這樣寫吧。

當今即使是敎魯迅的人,絕症末期喝爐灰符水著實不少,這是最後的希望。由此我們必須同情小栓父母最後希望︰「你是說如果那小栓身邊的人,要看著小栓死,也不去治病嗎?給人最後的希望,就等同於愚昧嗎?你真狠心!」所以我們必須要代入小栓父母的立場,不能譴責,不然就先得去批評那些認為喝符水可治病,性交可轉運的人。因為我們還有臨死追求苟活的習慣,而不鼓勵追求餘下生命的光輝,企圖苟活的妥協以民俗包裝成愚昩,「好死不如賴活」、「螻蟻尚且偷生」,我們一直如此。

問題並不在小栓,也不在他的父母。在秋瑾…啊,夏瑜的血,究竟是不是應該這樣用的。啊…,不能說有沒有用,但夏瑜流的血,意義在哪裡?

在意義之前,中國人還是需要講求「有什麼用」。在我們的社會,「有用」是一切的衡量準則,不講求價值,要的是立杆見影的「用處」。

所以,酒樓伙記的所作所為,沒有用就是理之所在。佔領酒樓,有何用?不知。不知就是無用。流血有沒有用?有。還可以給女人的媽媽作藥引,即使她的媽媽死後,謊言致使白流的血也可以有用,只要他還相信他的血有點用。冬瑞的自我神聖就自此開始,他的付出成就了他的滿足,而不是最後的效用。他的付出行為成了他自己的安慰劑、迷幻藥。他的身體一邊吃著藥又一邊生產著藥,徒勞的窘態使他生命沒有價值。

魯迅的藥可能只定義在能治病救人,即使是建立在如爐灰符水般的希望中。現在還多了吃進口裏會死的藥,可能還被包裝成良藥。

我看劇那天,澳門的血,正在檢察院裏,有多少人在電視或網路上圍觀兩名夏瑜被押上警車?大家看戲後深刻地回去,然後在手機裡圍觀當世的犧牲者?我們的反應是什麼?圍爐喝茶吃花生看殺頭嗎?整齣戲強調「血的意義」,即使他們沒有死,但社會肯定已經流了兩灘血。現在澳門社會沒人會認為喝了人血會使疾病痊癒,但認為他們是瘀血的人肯定也不少。當我說鮮血正流時,應該止血,就會有人說這是瘀血,應該流盡。孰真孰假,正好派發麻痺藥。

小栓父母的街坊仍然會不問因由,還會覺得無事搞事者殺頭活該,思考問題像吃了麻痺藥般點到即止。大學敎授會說那是社會的亂源,並且加強麻痺藥的效力!因為沒有老師給大家去寫主旨,規定官方的中心思想和劃重點。夏瑜當年也沒有,是「好事者」魯迅畫重點幫大家High Line,然後一羹一羹餵給讀者的。

現在的澳門社會,像小栓父母一樣民智未開、純情愚昧的人買少見少。隨著資訊流動這些人不需多久就凋零殆盡了,像吃了麻痺藥一樣點到即止地想一想︰「啊!好像有點不對,不過大家說死了活該,也應該沒錯。」的人,著實不少。而最可惡的,就是假裝愚昧,而且藏身於愚昧人群當中。現在的愚昧,對比起小栓父母的愚昧,畢竟是有進步的,因為更為可惡,更複雜、會隱藏在自己的高等教育背景背後,會隱藏在被麻痺者之中。他們都能分辨出麻痺藥之後的真相,可是都袖手旁觀任其發揮效力。假裝愚昧,無藥可救,因為他們故意假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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