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認未夠條件成案 「愛瞞案」發還司警調查

【即時關注】檢察院星期六深夜發出新聞稿,指2名愛瞞記者涉及的一宗刑事案,刑庭法官完成首次訊問後,認為案件情節仍需要進一步調查,並決定立即釋放兩名嫌犯。檢察院收到法庭退回卷宗後,將交司警作進一步調查。

至於當局要求扣押崔子釗電話及平版電腦,以及當中的內存資料,法庭認為,基於「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罪」最高刑期不超過三年,不批准有關扣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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