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故事之「有票,點解唔要?」

畢業生文仔:打壓政治異見「走火入魔」

文仔(化名) 當日一早到風順堂投票,嚮應「民間公投」,沒想到整個過程都被數名便衣警包圍,並向他預警:「你完成埋呢個投票先,之後再同你講」。投票後,警方要求他不要離開:「陣間可能你要同我地返差館,登記身份證資料同協助調查。」

「咁大個仔都未試過比警察『逗』,梗係驚啦!」當時警察並沒有告知文仔,其實他有權「選擇」,去還是不去警署協助調查。便衣警將他帶到一旁,最後登記了身份資料便讓他離開。之後文仔將這段經歷上載至社交網站,引發熱烈討論。

「我唔明政府點解要用私隱條例夾硬砌佢地(義工)?」一段「小插曲」完全衝擊文仔對澳門政府的看法,直指官方打壓異見已經「走火入魔」,他甚至擔心五名工作人員最終會被判罪成,司法獨立會失守嗎?他現在已經不敢排除任何可能。

在台灣剛完成大學課程的文仔有自己一套民主觀。他認為台灣的民主發展十幾年來跌跌撞撞,並不是一帆風順,也不是藥到病除,但當地進步的公民社會、開放的言論空間,正是民主政制結下的果實。一人一票選擇領導者是「天賦人權」,澳門有條件循序漸進實現普選。坦言曾因為失望想過移民,但近期他的想法有所改變,「其實五月我好想去『反離補』集會同遊行,呢個法案真係好過份!當時我仲係台灣讀緊書,無辦法!我諗將來若果再有其他社會運動,我都會參與,為自己嘅地方去發聲!」

荷官小朗:有得揀,絕對唔會揀佢!

博彩前線員工小朗自參與工運以來,越來越感受到推動政改與工運爭取訴求之間的關係。他說,現時雖然有越來越多社運、工運行動向政府施壓,但得到的回應卻少之又少,「市民的聲音,政府一定聽到,但理會與否,就大家有眼睇!」崔政府過去五年能力表現如何,市民有目共睹,小朗說,如果自己有投票權「絕對唔會揀佢!」他直言對崔世安沒有期望可言,但小市民只能「硬食」。

即使明知「民間公投」並無法律效力,他亦義無反顧地投下自己的一票,表達對小圈子選舉的不滿:「這是盡公民責任的表現,亦無違法,作為公民更應積極參與,推動政制改革。」小朗認為,澳門有普選的話,對於發展工運有莫大幫助,例如:工友一直爭取制訂《工會法》,政府只當是耳邊風,如果有普選,至少政府不能再漠視民意,「普選可以讓他知道一人一票的重要性,只有解決市民的困境,他才可能得到市民支持。」

九十後杜同學:他們怕,証明我們做對了

參與「民間公投」於我而言,就是一個表達意願的機會。一個地方想要做到真正的安居樂業,必須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政府必須是普遍人民認可,並須向人民負責的,但顯然澳門的小圈子選舉模式就背道而馳了。因此,我希望透過「民間公投」可以表達追求民主,以及普選的權利。從整個社會而言,我覺得參與人數多寡,基本顯示了澳門人關心社會和公共事務的程度。無論投票結果如何,起碼有一個真實的數據去反映市民的集體意向,民主之精神和意義也在於此。

至於政府無所不用其極的打壓和抹黑,很明顯就是心虛的表現,一個缺乏認受性的政府,怎可能認真聽取民意呢?更何況,「民間公投」是直接質疑它的正當性,政府加以打擊其實也是意料之事,但崔世安政府公然無視終院的判辭,顛倒黑白來愚弄民眾,實在太卑劣了。

公務員W:5.25都有人話無用,唔試過點知?

究竟係咪澳門人學壞左?點解一向溫馴既澳門人要搞咁多野?定係呢個政府貪得太多?應該俾阿爺睇清楚。「民間公投」無用?上次五二五如果大家唔行出黎,點知有無用?至少多人投票對崔政府造成壓力。幾千人嘅民意點會唔大得過果四百人?

侵犯私隱?市民係自願提供資料,佢無誤導投票人,又無將資料用作其他用途,又無人投訴,點侵犯呀?大社團報托兒所要家長咁多身份資料,點解唔見個資辦唔執法?警方拉人根本係靠嚇!其實佢地個心都驚緊,明知告唔入!

民選政府至少係對市民負責,唔係對商人負責!但澳門選民質素都好重要,如果個個都想攞月餅、食大閘蟹、去旅行,呢一代只會俾賄選打敗。做到咁明顯廉署都可以當睇唔到,個政府咁無賴仲有咩好講?普選絕對有需要,但二○一九年普選太急,重點係先捉晒買票既大老虎,公民意識要加強。

二○一九普選特首,澳門人明知無可能,但而家仲唔出聲,更加無可能!

善豐苦主阿儀:法律係保障人,唔係玩市民!

講法律當然政府最在行,但法律係要保障市民,唔係用黎玩市民,呢個政府真係好Cheap!私隱條例完全講唔通,市民自願俾個人資料佢地,何來侵犯私隱?佢地又無攞資料去圖利,找不到法理依據就用啲九唔搭八嘅理由陷害人,咁多賊又唔見警察去拉?去捉一啲細路?佢地做錯左咩?咁大個政府反而敢擊市民、拉細路仔,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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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投」未受官方連串拘捕及抹黑行動影響反升,截至星期四參加者已超過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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