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民間公投」工作人員被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被警方拘捕及檢控,引起民間莫大迴避,質疑警方執法理據何在?個資辦副主任楊崇蔚聲稱,《基本法》及其他法例沒有規定居民享有公投權利,以「民間公投」作為目的處理及收集個人資料沒有「正當性」,即屬「違法」。
記者不斷追問,終審法院的判辭已經指出,民間公投不具法律效力,但法律並無明文禁止,居民「可以做」。個資辦的法律觀點是否與終院相悖?楊崇蔚未有正面回應,只辯稱「違法」不是指「民間公投」本身,而是指「個人資料處理」沒有正當性。
那不具「正當性」是否意味著公投「違法」?為何兩年前政改諮詢民間公投活動當時並沒有執法,是否存在雙重標準?個資辦是否淪為政治打手? 楊崇蔚對此不斷迴避,沒有再進一步回應。
至於參與公投活動的市民是否違法,他指出「呢個係另一個問題。」個資辦只規管收集資料的單位,市民交出資料是個人選擇。
另外,中午被治安警拘捕的三男一女工作人員,包括青動副理事長鄭明軒及三名義工被扣押近七小時後獲釋。警方指四人涉嫌觸犯加重違令罪,案件已移交檢察院處理。至於被司警帶走的「民間公投」負責人周庭希,被個資辦檢舉有關網站涉嫌違法,同樣被控加重違令罪,據報已於周日晚八時多獲釋。